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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飞扬涂料及化工产品的生产D栋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审查文件:《关于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审[2011]307号)

  根据《高栏港经济区南水片区分区规划(2007-2020)》,规划将南水片区分为三大产业区和三大码头仓储区。高栏港经济区南

  水片区是珠海近期建设的重点地区。规划范围有整个南水镇,东至鸡啼门水道、南至南海、西至黄茅海、北至南水沥,总面积约287平方公里。根据规划,该区域要形成石化、电力、能源、钢铁和装备制造为主导的重化产业格局,成为这几类产业的区域基地。根据功能区分,区域内被分为高栏石化与天然气化工产业区、南水精细化工产业区、黄茅海-荷包装备制造区三大产业区。

  本项目位于高栏港精细化工区,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实验、检测涉及产品为树脂、涂料、其他化工产品等。因此,本项目相符《高栏港经济区南水片区分区规划(2007-2020)》相关要求。

  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核准用地面积为15.88km2,区域面积15.6694km2(四至范围实测面积)。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共设5个地块,各地块四至范围为:地块1:东至南三路,南至珠海大道,西至珠港大道,北至纬二十路;地块2:东至大平湾,南至大平湾,西至270省道,北至石榴花顶山;地块3:东至270省道,南至南水湾,西至南水湾,北至南蛇山;地块4:东至270省道,南至270省道,西至南水湾,北至南水湾;地块5:东至登高顶山,南至登高顶山,西至270省道,北至登高顶山。规划功能主要是发展石油化学工业、电力能源、码头仓储、精细化工、装备制造业,于2011年7月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批文(粤环审〔2011〕307号)。根据《关于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审〔2011〕307号):“区块1:东至南三路,南至珠海大道,西至珠港大道,北至纬二十路,面积293.07公顷,规划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和机械”。

  3、项目与《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相符性分析

  (粤环审[2011]307号),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不得引入钢铁、燃煤发电机组、冶金、印染、制革、电镀、发酵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优先引进机械制造、精细化工等企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以予关闭,不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重污染企业应进行搬迁;以电能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主要能源,实行集中供热,禁止企业新建燃煤燃油锅炉;开发区工业废水及生活垃圾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近期依托已建南水水质净化厂处理,远期按规划污水处理方案分别依托南水水质净化厂和拟建的石化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有关排放标准。根据《广东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开发区排水为雨污分流制,已形成高栏港石化基地污水系统、南水污水系统。石化基地污水经沿北九路、电厂东路现状D1000收集通过中途1#、2#加压提升泵站提升输送至南水水质净化厂。精细化工区污水系统较为完善,收集污水经永兴路污水泵站提升沿珠港大道DN800污水压力管输送至珠海大道、进港大道、珠港大道交叉口高位水池,汇同其他区域污水沿电厂路输送至南水水质净化厂。南水水质净化厂位于高栏港经济区化工专区西南侧,占地面积30.1万平方米,规划总规模为20万m3/d范围为:高栏港经济区南水老镇、南水精细化工专区、装备制造区和平沙新城。服务面积51.7km2,规划服务人口7万人。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区北五路,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使用的能源为电源。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与实验废水进入污水池后通过专用管道泵入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

  因此,本项目与《广东省珠海高栏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要求相符合。

  《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珠海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根据《珠海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类或禁止发展类。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受纳水体为黄茅海近岸海域,属于海水第三类功能区,不在水源保护区内。本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固态废料和噪声影响经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根据建筑设计企业提供的产权证明,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符合珠海市土地利用规划。

  3、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

  色生态屏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珠江发(试验)基地,研发产流域水生态系统、入海河口等生态保护,品为树脂、涂料、其他化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推动深圳前工产品等。

  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本项目不设锅炉,生产设略平台发展;引导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备运行主要为电能,不使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用高污染燃料。

  级发展,已有石化工业区控制规模,实本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经三级现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化粪池预处理,与实验废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水进入污水池后通过专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等战略用管道泵入高栏港石化性新兴起的产业。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行处理。故项目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总量计入高栏港石化园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总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量控制指标中。根据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

  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2018-2020年)》,SO2、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推NOX实行等量替代,非甲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烷总烃排放总量需实行2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重点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力推进固态废料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化学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本项目位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号为:ZH,参考表23做多元化的分析,项目区域布局管控要求、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等符合标准要求,珠海市金湾区生态环境分区防控图见图5。

  1-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引进符合园区定位的先进能源、石化、精细化工等项目,其中,区块1重点引入精细化工和机械,区

  1-2.【产业/禁止类】不得引入制革、洗选、印染、含发酵工艺的生物制药等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和电石、炼铁、球团及烧结、铁合金冶炼、焦化、煤化工、黄磷等行业。

  1-3.【其它/鼓励引导类】园区与周边金龙社区、铁炉新村等村庄临近的区域优先引进无

  本项目位于区块2,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研发产品为树脂、涂料、其他化工产品等,符合园区准入条件。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不属于制革、洗选、印染、含发酵工艺的生物制药等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和电石、炼铁、球团及烧结

  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企业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

  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产生的废气、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2-1.【其它/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2.【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容积率、投资额、项目产出和税收需满足《珠海市工业用地指南(2020年本)》的要求。

  3-1.【其它/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废水控制在15234.6m3/d,COD341.81t/a、氨氮85.45t/a;排入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控制在45114.4m3/d,COD988t/a、氨氮247t/a;二氧化硫10517.11t/a、二氧化氮

  3-2.【其他/限制类】实施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

  3-3.【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3-4.【产业/限制类】造纸行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火电、化工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5.【水/综合类】快速推进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及其配套管网设施建设。

  3-6.【水/限制类】珠海汇华工业污水处理二厂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电镀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中“珠三角”排放限值。

  3-7.【大气/鼓励引导类】强化对石化企业臭氧主要前体物的排放控制,对产生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的车间或工段强化负压操作管理;对产生VOCs的生产的基本工艺、废液、废渣系统实施密闭性改造、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加强对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

  3-8.【大气/鼓励引导类】园区内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实施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

  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总量指标,则本项目不需设CODCr、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VOCs0.000204t/a。

  本项目不属于造纸行业、钢铁、火电、化工等行业本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与实验废水进入污水池后通过专用管道泵入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做处理。本项目液态物料和产品均使用密封包装桶储存在甲类仓库及丙类仓库内,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加盖、封装密闭存放;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量极少,通过加强实验室通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极小。

  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企业、区域水质净化厂设置足够容积

  的事故废水及消防污水应急缓冲池。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保证消防废水应急处置,并与南水水质净化厂、高栏港区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当地应急预案相衔接,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4-2.【风险/综合类】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4-3.【风险/综合类】加强石化、化工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储存、使用的企业管理,原料和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明火、热源,其仓库依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

  4-4.【固废/综合类】产生固态废料(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态废料(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措施。

  4-5.【其它/综合类】加强完善园区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石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区和油气化学品仓储区规划的公共管廊,石油化工区、精细化工区的热力管网建设;为保障罐区消防能力,完善南迳湾油气

  风险防范措施,符合要求本项目固态废料利用现有经过验收的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储存,符合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措施等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

  5、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规定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

  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实验、检测涉及产品为树脂、涂料、其他化工产品等,研发产品属于低VOCs含量产品,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要求。6、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产品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执行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和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标准,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实施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落实建设项目VOCs削减替代制度,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减排。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治理技术,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

  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实验、检测涉及产品属于低VOCs含量产品,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珠府[2022]10号)要求。

  根据要求:持续优化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以臭氧防控为核心,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持续降低细颗粒物浓度,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全国。提升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和科学决策能力,建立省市联动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和挥发性有机物源谱调查机制。加强油路车港联合防控,强化成品油质量产、储、运、销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调制和销售成品为,加大对非法流动加油、销售不合规油品、销售未完税油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化机动车

  尾气治理,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管平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管。加强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推动岸电系统建设,引导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严格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分级管控,推动重点监管企业实施新一轮“一企一策”深化治理。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

  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量极少,废气经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

  8、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表1-3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

  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

  严格实施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方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作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组织治理设施升级改

  本项目为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022年11月变更为“珠海飞扬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区北五路,地理坐标:E113.215647°,N21.972803°,主要是做涂料及化工产品的生产,总占地面积为60489m2,建筑面积为24018.58m2。

  由于企业未来的发展需要,现珠海飞扬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对厂区已建丙类仓库/变配电房/检测室(D栋)做改造,D栋占地面积约1220.8m2,建筑面积约3662.44m2,D栋现有用途为丙类仓库、变配电房、检测室等,本次对D栋内部做改造,改造后主要用途为研发检测中心、仓库、变配电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中的相关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本),本项目属于“四十五、研究和实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试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主要是做涂料、树脂应用和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及过程检测,只做研发、小批产品应用及检测用途,珠海飞扬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生产的基本工艺、规模等不发生明显的变化,本评价仅针对珠海飞扬D栋进行分析。

  DEM项目有机废气、制漆车间出料有机废气、树脂车间反应不凝废气、储罐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同一套RTO装置做处理,经处理后由一根20m排气筒DA002排放;树脂车间的投料粉尘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3排放;制漆车间的投料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4排放;树脂车间的灌装废气和DEM项目灌装废气由“两级DETB洗涤塔+水洗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5排放。DEM项目投料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7m排气筒DA006排放。

  DEM项目有机废气、制漆车间出料有机废气、树脂车间反应不凝废气、储罐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同一套RTO装置做处理,经处理后由一根20m排气筒DA002排放;树脂车间的投料粉尘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3排放;制漆车间的投料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4排放;树脂车间的灌装废气和DEM项目灌装废气由“两级DETB洗涤塔+水洗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5排放。DEM项目投料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7m排气筒DA006排放。

  一般工业固态废料暂存点(6m2)和危险废物暂存点(60m2)设在3号仓库的西南角。

  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交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新增实验室废液、等固态废料,利用现有普通工业固态废料暂存点、危险废物暂存点

  罐区、生产车间等按规罐区、生产车间等按规范设置了防火、防爆、范设置了防火、防爆、

  本项目主要是做涂料、树脂应用和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及过程检测,只做研发、小批产品应用及检测用途,珠海飞扬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产品规模不变,本项目基本的产品方案见表2.1-2。

  本项目主要是做涂料、树脂应用和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及过程检测,只做研发、小批产品应用及检测用途,珠海飞扬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原辅材料等不发生明显的变化,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具体见表2.1-3。

  乙醇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易挥发的无色透明液体,毒性较低,可以与水以任意比互溶,溶液具有酒香味,略带刺激性,也可与多数有机溶剂混溶。密度0.7893g/cm3,熔点-114.1℃,沸点78.3℃,闪点14.0℃。爆炸

  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溶于水,可混溶与醇类、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0.792g/cm3,熔点-97.8℃,沸点64.7℃,闪点12℃。爆炸

  与水和醇无限互溶。密度0.786g/cm3,熔点-45℃,沸点81℃,闪点12.8℃。

  四氢呋喃 学合成中间体、分析试剂。密度0.89g/cm3,熔点-108.5℃,沸点66℃,闪点-14℃。爆炸极限1.8%~11.8%。

  乙酸乙酯 无色液体。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丙酮、、氯仿、苯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0.902g/cm3,熔点-84℃,沸点76.6℃,闪点-4℃。爆炸上限11.5%。

  卡尔费休试 卡尔费休试剂是一种常用的化学试剂,它的化学名称是碘化钠-碘化钾溶剂 液。它是一种无色至淡黄色的液体,具有较强的氯水味。卡尔费休试剂

  冰乙酸 弱酸性且腐蚀性强,对金属有强烈腐蚀性,蒸汽对眼和鼻有刺激性作用。密度1.05g/cm3,熔点16.6℃,沸点117.9℃,闪点39℃。爆炸极限5.4%~

  无色透明液体。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丙酮、苯。密度0.7601g/cm3,

  二正丁胺 熔点-62℃,沸点159℃,闪点51.6℃。爆炸极限1.1%~10.0%。主要用作腐蚀抑制剂,乳化剂,杀虫剂,阻聚剂、医药、农药、染料、浮选剂、

  0.2?NAOH 酮、。具有强碱性,腐蚀性极强,可作酸中和剂、配合掩蔽剂、沉淀剂、沉淀掩蔽剂、显色剂、皂化剂、去皮剂、洗涤剂等。密度2.130g/cm3,

  浓硫酸 浓硫酸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具有强腐蚀性。具有脱水性,难挥发性,酸性,吸水性等。

  高氯酸 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密度1.67g/cm3,熔点-112℃,沸点203℃。

  硝酸 无色液体。与水混溶,溶于。供制氮肥、王水、硝酸盐、油等。密度1.50g/cm3,熔点-42℃,沸点83℃。

  环己烷 数有机溶剂。密度0.78g/cm3,熔点6.5℃,沸点80.7℃,闪点-18℃。爆炸极限1.3%~8.4%。

  乙酸丁酯 强的刺激性。密度0.8825g/cm3,熔点-78℃,沸点126.6℃,闪点22℃。爆炸极限1.2%~7.6%。

  HMDA/DM 无色至淡黄色的液体。用作聚合物的催化剂和交联剂。稳定。可燃。与

  的黏性液体或结晶状固体。多元醇是制备聚氨酯胶粘剂、醇酸树脂、清漆的主要原料。

  丁酮 油类混溶。低毒,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1.97%~10.1%(体积)。密度0.806g/cm3,熔点-85.9℃,沸点

  溶剂PMA 因此在使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持较好的溶解性能。一种在涂料、油漆、油墨等领域大范围的应用的溶剂。它具备优秀能力的溶解性能和挥发性,能够提高涂

  本项目主要是做涂料、树脂应用和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及过程检测,只做研发、小批产品应用及检测用途,珠海飞扬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设备等不发生明显的变化,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具体见表2.1-5。

  本项目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等用水。本项目新增定员45人,在厂内设置食堂,不设置宿舍。根据广东省区域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员工生活用水量按10m3/(人·a)计,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约为1.5m3/d(450m3/a)。排放系数取0.9,则生活垃圾污水排放量为1.35m3/d(405m3/a)。

  根据建筑设计企业提供资料可知,研发过程盐雾实验室、老化实验室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盐雾实验室用水、老化实验室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约1t/d(300t/a)。

  研发过程器皿重复使用,需要对设备器皿进行自来水清洗,清洗用水量约为5t/d(1500t/a)。排放系数取0.9,则清洗废水量为4.5t/d(1350t/a)。该部分经收集池通过专用管道泵入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合成实验过程中需要用冷却水降温,冷却水为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实验完成后外排,实验冷却用水量约4t/d(1200t/a)。排放系数取0.9,则清洗废水量为3.6t/d(1080t/a)。该部分经收集池通过专用管道泵入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做处理。

  后通过专用管道泵入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口的出水水质执行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协议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区北五路珠海飞扬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厂区已建D栋做改造项目。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厂址边界东南面隔石化六路为珠海壬庚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址边界西南面为高栏港大道,隔高栏港大道为珠海高栏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厂址边界西北面相邻为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厂址边界东北面相邻为珠海谦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项目使用已建建筑物,不涉及土建,只需进行装修、设施安装等工作,装修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扬尘、施工噪声以及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等,但产生量极小,随着装修结束而随之消失。

  本项目主要是做涂料、树脂应用和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及过程检测,设计检测的产品主要为涂料、树脂、固化剂、酯类原材料等。本项目对研发出的样品进行成分质量检验、稳定性实验等,如经检测分析为不合格品,对研发工艺进行修正,继续开展研发实验直到研发出合格品。各批次研发工艺通过调整不同原辅料及配比制成样品,同一批次样品大部分用于实验室检测化验,分别进行稳定性、密闭性等物理性实验和化学检验,不合格品作为危废处理,合格品交给客户。项目研发思路见图2.2-1。

  现以本项目拟采取的涂料、树脂、其他化工产品的研发工艺路线为例,对研发过程及产污环节进行说明。

  ②将填料投入反应设备内;加热搅拌。继续升温至一定温度保持酯化反应。使用高温加热脱水,产生工艺废水。

  固态废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检验废液、不合格品、实验废物等。

  0.1万吨、不饱和聚氨酯涂料0.05万吨/年、水性建筑涂料0.05万吨、天冬聚脲树脂(PAE)0.3万吨、马来酸二乙酯(DEM)0.4万吨、3-乙氧基丙酸乙酯(EEP

  木器聚氨酯漆0.1万吨、不饱和聚氨酯涂料0.05万吨/年、水性建筑涂料0.05万吨、天冬聚脲树脂

  (DEM)0.4万吨、3-乙氧基丙酸乙酯(EEP)0.5万吨、3-甲氧基丙酸甲酯(MMP)

  对照企业环评报告表和环评批复、验收批复等文件,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得出公司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调查表,见表2.3-2~2.3-5。

  月07日止。建筑设计企业已按环境管理要求做了自行监测,目前建筑设计企业按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进行记录台账和上传执行报告。

  项目选址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高栏石化区,总投资1.3亿元,总占地面积60000m2,总建筑面积24818.8m2,主要建筑物包括主体工程:油漆车间、TMPDE和NME车间、UV车间、水性车间、品检室、树脂车间、DXC车间;公用工程动力站房、消防水池、循环水池、综合办公楼;储运设施:仓库、溶剂罐区、空桶堆场等。生产规模:木器聚氨酯漆5000t/a;硝基漆1000t/a;不饱和聚氨酯涂料1500t/a;水性建筑涂料2500t/a;TMPDE2000t/a;NME5000t/a;DXC50000t/a;副产品氨8000t/a;

  TMPDE(三羟甲基丙烷二烯丙基醚)于2018年开始停产,同时硝基漆、NME(混二酸二甲酯)、DXC(碳酸混合酯)、副产品氨等均于2018年开始停产,并不再生产,其他情况与环评审批情况一致

  生活污水、原料罐区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及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须符合《广东省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入该区域市政管道,最终在临港工业区集中排污口排入黄茅海域。待临港工业区污水处理站建成后,送至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同时配套事故缓冲池,接纳事故排放的废水和消防事故废水;

  是,废水处理站已拆除,现废水经收集后设置专用管道泵入珠海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采取先进封闭的装卸、运输、储存等有效措施减少项目储罐区烃类和化工品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须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冷凝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职工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须配备高效油烟装置及专用烟管,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相应标准。本项目设置不少于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已落实,2020年前工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2020年后有机废气设置有RTO净化装置处理。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纳有效的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项目产生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吸附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污泥泥饼属于严控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严控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送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在厂区内暂存的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和危险废物,应设置专门堆放场所,妥善贮存,其污染控制应符合《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改扩建后生产规模:木器聚氨酯漆0.1万吨、不饱和聚氨酯涂料0.05万吨/年、水性建筑涂料0.05万吨、天冬聚脲树脂(PAE)0.3万吨、马来酸二乙酯(DEM

  0.4万吨、3-乙氧基丙酸乙酯(EEP)0.5万吨、3-甲氧基丙酸甲酯(MMP)0.5万吨、乙二醇二乙酸酯(EGDA)1万吨

  (一)严格执行水污染物防治要求。近期生活垃圾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有污水处理站处

  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广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南水水质净化厂设计

  投料粉尘(以颗粒物计)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有机废气(VOCS、甲苯、二甲苯、甲醇等)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涂料、油墨及

  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和表6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气筒(DA002)高空排放;树脂车间投料粉尘经收集后引至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一根

  表9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

  RTO净化装置产生的SO2、NOX、烟尘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和表3、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最严者。

  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SO2、NOX、烟尘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1燃油锅炉限值。

  污水处理站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树脂车间出料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两级DETB洗涤塔+水洗塔+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三)采取比较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四)对项目产生的固态废料,应按《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清单要求,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固体废物已经试行分类处理:生产过程中如产生危险废物需交由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有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其它固体废物已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和生活垃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现有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水进入污水池后通过专用管道泵入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口的出水水质执行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协议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的较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污水池后,废水排放口的出水水质执行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协议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公司已与高栏港石化园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RTO净化装置排放的SO2、NOX、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3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6焚烧设施排放限值中较严者;RTO净化装置排放的烟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制漆车间出料有机废气、树脂车间反应不凝废气、储罐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同一套RTO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

  新增投料粉尘排气筒DA006排放的颗粒物、新增灌装废气排气筒DA007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废气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按照《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要求做管理,执行表B.1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相关要求

  DEM项目灌装废气变更为依托树脂车间的“两级DETB洗涤塔+水洗塔+两级活性炭吸附

  (三)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四)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依法处置,贮存场地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固体废物已经试行分类处理: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如产生危险废物需交由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做处理,有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其它固态废料已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

  生产聚天门冬氨酸酯树脂2万吨/年、异氰酸酯固化剂5000吨/年、酮亚胺树脂1000吨/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垃圾污水通过专用管道泵入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做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口的出水水质执行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协议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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