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政复决字〔2019〕7号行政复议决议书
恳求人不服被恳求人8月9日作出的《告发处理结果奉告书》(编号20190809)的处理决议,向本机关恳求行政复议。恳求吊销温州市洞头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告发处理结果奉告书》(编号20190809)的决议。本机关于2019年8月23日收到恳求人的行政复议恳求书(邮递),同日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恳求人称:2019年7月22日,恳求人在阿里巴巴的企业店肆“温州市某有限公司”购买了20个五孔地上插座(品牌“梅兰日兰”、类型DMDC-1、功率10A、订单号856),合计人民币824.6元,并经过查询发现,该五孔地上插座没有经过国家强制性3C认证。遂向被恳求人温州市洞头区商场监督办理局投诉告发,被恳求人作出“责令当事人于2019年8月23日前改正”的决议。
恳求人不服该决议,以为在售产品标明的类型为DMDC-1字样,出产厂商为温州市某有限公司,并非浙江驰通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出产的CT801-F插座,违背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办理规则》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法令》第六十七条的规则,遂提起行政复议。
恳求人供给以下资料:1.行政复议恳求书;2.恳求人身份证复印件;3.告发处理结果奉告书(编号20190809);4.投诉信;5.工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复印件);6.产品和订单信息(网络截图复印件);7.产品相片复印件;8.退货退款界面截图复印件。
被恳求人答复称:一、恳求人不具有恳求行政复议主体资格,所恳求事项不契合行政复议受理规模。接到投诉告发件后,被恳求人依法查询承认,恳求人与经营者于2019年8月4日达到退货退款协议,原购买合同免除,两边相应权力责任联系随即消失。恳求人在被恳求人查询完结前,依法处置本身合法权益,并实行结束,被恳求人后续的详细行政行为不影响其保护本身合法权益,不构成法令上的利害联系。二、违法现实清楚,法令适用精确,处分裁量妥当。涉嫌违法产品系被告发当事人温州市某有限公司托付浙江某有限公司依照CT801-F系列插座规范出产,而CT801-F系列插座已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洞头某有限公司未在出售产品标示上述相关信息,归于“产品包装标签不规范”的违背法令规则的行为,责令当事人期限改正,契合有关法令和法规规则。
被恳求人供给以下资料:1.行政复议答复书;2.订单状况截图复印件;3.告发处理结果奉告书(编号20190809);4.现场笔录复印件;5.问询查询笔录复印件;6.托付出产合同复印件;7.托付出产证明复印件;8.营业执照复印件;9.我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9);10.责令改正通知书(温洞市监消责改字[2019]0808号)及改正相片复印件。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22日,恳求人在阿里巴巴的企业店肆“温州市某有限公司”购买了20个五孔地上插座(品牌“ ”、类型DMDC-1、功率10A、订单号856),合计人民币824.6元,经查询发现该类型五孔地上插座未经国家强制性3C认证。7月28日,向被恳求人洞头区商场监督办理局投诉告发。8月1日被恳求人受理并开展查询。
被恳求人经过问询、查询、取证确定,涉案插座为被告发当事人温州市洞头某有限公司托付浙江某有限公司依照CT801-F系列插座规范出产,而CT801-F系列插座已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洞头某有限公司未在出售产品标示相关认证信息,归于“产品包装标签不规范”的违背法令规则的行为,被恳求人于2019年8月8日作出“责令当事人在2019年8月23日前改正”的处分决议。恳求人不服该决议,恳求复议。
以上现实有恳求人供给的行政复议恳求书、恳求人身份证复印件、告发处理结果奉告书(编号20190809)、投诉信、工商注册信息(网络截图复印件)、产品和订单信息(网络截图复印件)、产品相片复印件、退货退款界面截图复印件;被恳求人供给的行政复议答复书、投诉告发触及订单状况截图复印件、告发处理结果奉告书(编号20190809)、现场笔录复印件、问询查询笔录复印件、托付出产合同复印件、托付出产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我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9)、责令改正通知书(温洞市监消责改字[2019]0808号)及改正相片复印件等依据证明。
本机关以为:依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办理规则》第十条第二款规则,托付其他企业出产列入目录产品的,托付企业或许被托付企业均能够向认证组织进行认证托付。触及嫌疑违背法令商品系被告发当事人温州市某有限公司托付浙江某有限公司依照CT801-F系列插座规范出产,而CT801-F系列插座已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其认证行为契合法令规则。但被告发当事人应依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办理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则,树立认证标志运用办理制度,对认证标志的运用状况照实记载和存档,并在产品及其包装、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资料中标示与认证证书内容相一致的信息。被告发当事人未实行该法定责任,被恳求人依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办理规则》第五十五条,责令其期限改正,确定现实清楚,适用法令精确。
针对被恳求人提出的恳求人“行政复议主体资格”贰言,本机关以为恳求人虽与被告发当事人自愿免除买卖合同,但洽谈时并未触及维权、补偿等内容,其经过投诉告发途径保护自己合法利益,是其应有的权力,合情合理合法;被恳求人依据恳求人的投诉告发,作出了“告发处理决议”的详细行政行为,恳求人当然取得“行政复议主体资格”。
综上所述,被恳求人于2019年8月9日作出的《告发处理结果奉告书》(编号20190809)处理决议并无不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法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则,决议如下:
保持温州市洞头区商场监督办理局作出的《告发处理结果奉告书》(编号20190809)处理决议。
恳求人如不服本决议,能够自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